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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形势与政策”课程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9    作者:    点击量:

校教发字〔2024〕1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教学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4〕55号)要求,学校定于本学期开展“形势与政策”课程专项督导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项督导时间

8月29日-11月30日

二、专项督导内容

1.深度参与学院组织的“形势与政策”集体备课。

2.开展“形势与政策”课堂教学督导,督导课程的教学质量。

三、专项督导形式

1.实地参加集体备课

8月29日-9月30日,组织本科督导专家组实地深入“形势与政策”课程的集体备课现场,依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教学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了解学院组织集体备课流程、观察教师的备课过程等。

2.课程督导

10月8日-11月30日,全体本科及研究生督导专家以学部为单位,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度开展课堂教学督导。各学部专家须从每门课程中(“形势与政策I”“形势与政策Ⅲ”“形势与政策(H)I”),至少选取一个教学班进行全程督导。重点督导教学安排规范性、教学案例针对性、教学方法前沿性等,通过听课系统提交督导情况反馈表,并以学部为单位反馈总结意见。

3.调研座谈

各学部督导专家组分别组织召开学生交流座谈会,进一步了解“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相关建议。组织督导专家组与“形势与政策”教研室全体教师的座谈交流会,反馈集体备课、课堂教学等方面建议和意见。

四、有关要求

1.教育教学督导专家应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掌握督导内容,切实做好“形势与政策”课堂督导工作。

2.各相关部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保证督导和调研效果。

3.专项督导结束后,各学部督导组总结形成本组的专项督导报告。总结“形势与政策”课堂教学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

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