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更加适应新时代我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需要,促进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吉林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1]73号),《关于吉林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第三届(总第十届)督导专家换届工作的通知》(校发[2025]18号)有关精神,经2025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成立吉林大学第三届(总第十届)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特聘周光辉教授等87人为校级教育教学督导专家,任期两年。
名单详见附件。
吉林大学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