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字〔2024〕1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1〕 73号)和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特制订印发《吉林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望各单位配合执行。
附:吉林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研 究 生 院
教 务 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〇二四年三月
根据《吉林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和学校2024年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现将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项督导计划
1.思政课专项督导(3-4月);
2.春季学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座谈会(4-5月,学校统一安排);
二、本科教学督导计划
3.开学教学检查(已完成);
4.近五年试卷及毕业论文(设计)等复查工作(3-4月);
5.“教育质量提升保障年”活动中的听评课工作 (整个学期);
6.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评价督导(4-6月);
7.期中教学(含实践教学)检查(5月);
8.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前期督导检查(4月19日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督导工作检查(5月17日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督导(6月15日前);
9.教材选用情况巡查工作,重点关注文科“马工程”重点教材选用情况(覆盖整个学期);
10.期末考试巡考(6月24日-7月7日);
11.审核评估相关督导工作(整个学期);
12.完成校领导安排和职能部门委托的其他督导工作;
三、研究生教育督导计划
13.完善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机制(整个学期);
14.开学教学检查(已完成);
15.线上线下听评课工作(整个学期);
16.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督导(根据学院开展时间);
17.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督导(根据学院开展时间);
18.春季学期研究生预答辩督导(根据学院开展时间);
19.春季学期研究生答辩督导(5-6月,具体根据学院开展时间);
20.完成校领导安排和职能部门委托的其他督导工作。
四、提升督导工作效能
21.做好与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育重点工作的协同和配合工作。邀请研究生院和教务处相关专家和领导,以报告会或座谈会形式,指导研究生关键培养环节和本科审核评估等相关督导工作。
22.邀请校内外优秀督导专家分享督导工作经验。促进督导工作的业务交流,提升督导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