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要求,学校将继续完善“校-院双循环”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压实学院人才培养主体责任,增强质量改进的靶向性和针对性,利用教学质量监测数据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提升。根据本学期督导听课情况及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就加强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深入开展听课评课
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教育教学督导、教学委员会委员、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应持续深入教学一线,带头开展听课评课活动,重点关注教师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学效果等,并通过听课评课广泛开展教学交流和研究活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听课评课掌握教学动态,将课堂教学质量作为党政联席会重要议题。
学院党政一把手每学年须随堂听课8次以上;主管教育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每学年至少随堂听课10次以上;其他院领导应主动深入课堂,了解教学实际情况,解决教学突出问题。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数量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每学期学院应制订听课计划,分配听课任务,原则上应当实现每学期对学院所有授课教师听课的全覆盖。
听课完毕后,听课人员应及时在“学在吉大”质量管理平台填写听课记录表,评价意见要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教学的实际情况,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参考依据。
二、注重结果分析和持续改进
听课人员在听课过程中,如发现教师存在师德师风严重问题,或存在涉及教学管理、教风学风、环境设施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反馈。学院及相关部门应重视反馈意见及建议,协助及时处理反馈问题,持续优化课堂教学。学院领导在听课中若发现本学院管理方面的问题,应及时着手研究解决。
学院要重视对听评课结果的分析研究,实行“双会议”教学质量保障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教学研讨会和1次党政联席会教学专项会议。教学研讨会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主持,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教育教学督导、系(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参会。党政联席会教学专项会议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共同参会。召开会议后,需形成会议简报并留存。
学院应通过召开教学研讨会总结学院课堂教学存在的优势与不足,分析本学期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研讨改进举措。对于教学效果较差的课程,应制订“一课一策”整改方案,及时提供教学培训、资源支持,或建立帮扶小组,帮助教师提升教学水平,并持续关注问题课程的整改情况。主管教学副院长应在党政联席会专题教学会议上汇报学院听课评课总体情况、整改方案执行情况及下一步整改计划,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审议。期末学院应评选出本学期优秀课程,对于优秀课程学院可视情况可给予一定奖励,并组织教师学习观摩,同时可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推荐1-2门教学示范课程。
三、其他工作要求
1.学院各类听课人员应自觉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学院党政班子成员须按要求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项会议,研究审议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的相关事宜,对问题课程整改情况进行督察。教学委员会委员、教育教学督导须对整改课程进行跟踪听课,确保改进效果。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需根据教学研讨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结论,组织本系或本教研室教师开展相关教学研究活动。
2.学院应将听课评课工作开展情况、课堂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及整改举措、召开专题教学研讨会、党政联席会情况及决议执行进展等内容纳入学院学年教学质量报告,并将相关会议简报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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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