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字〔2025〕20号
校内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加强校院两级教育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完善校院协同的质量保障机制,根据《吉林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5〕158号)和《关于开展院级教育教学督导专家聘任工作的通知》(校教发字〔2025〕9号)有关精神,学校决定成立哲学社会科学学院等46个院级教育教学督导组,聘任董才生等403人为院级督导专家。院级教育教学督导组包含当然成员175人,专任院级督导228人。
当然成员随人员职务变动自动解聘及聘任,专职人员一般聘期为两年。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情见附件。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9月12日